证件类别: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马仙珠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33028219860512****
发证机关: 慈溪市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5.04.30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09.4.25
备注: 本人于2009年04月25日,身份证和钱包一同丢失,在此声明二代身份证作废。自2009年04月25日起由此身份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