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 卢秋海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44052119790726****
发证机关: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9月26日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 2008年01月08日
备注:由于我把身份证扫描后存放在电脑硬盘上,但是本人电脑于2008年01月08日被人放了木马,他连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也给复制了,所以本人在此声明,声明如下.
人2008年1月08日因电脑被人放木马,身份证复印件遗失。特此声明自2008年1月08日由此身份证复印件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后果。 如别人以我身份证复印件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复印件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