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中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学校凭上报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报到证》派遣毕业生,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手续。
毕业生派遣后《报到证》遗失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毕业生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补发手续。户粮关系遗失的,按照上述规定和户粮关系补办的有关规定到学校户粮管理部门办理。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的户口关系如何转移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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