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二代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张征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21010319830213****
发证机关: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公安分局
签发日期:2007年05月30日
有效期: (2007年05月30日至2017年05月30日)
本人2009年02月06晚22点左右在沈阳市沈河区红蕃区迪吧丢失绿色钱包内含身份证(21010319830213****)驾驶证,招行信用卡。特此声明自2009年02月06日丢失当日起,如别人以此身份证驾驶证作身份证明办理的一切事务(例如办理信用卡,手机卡房屋汽车贷款,按揭 抵押还有交通违章,肇事等等)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非本人持证非本人意愿所以产生的一切事务后果责任均与本人无关本人概不负责不予承担任何民事刑事以及经济等法律责任。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