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昌劳人仲公字[2011]第3号 武汉市武昌区新力电玩中心(经营者:何伟): 本委已受理祝娟、张菲、汪轶、王盈诉你要求解除劳动 关系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 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本委定 于2012年3月9日上午九时在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 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 否则本委将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日期为闭庭后十日内, 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