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段玲玲
性别:女
证件号码: 43010419860129****
发证机关: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3月19日
备注:本人于2010年3月19日在长沙市五一路丢失了身份证(二代),号码为:43010419860129****,现本人郑重声明,以上身份证已作废,特此声明自遗失当日起,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责任,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