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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1年国省干线公路S108长安段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遗失声明公告
西安市2011年国省干线公路S108长安段大中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2011年国省干线公路S108长安段大中修工程已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列入2011年养护工程计划,建设资金来自西安市自筹,项目业主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0万元,该工程分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路线 |
所在地 |
公路等级及里程 |
主要工程内容 |
S108 |
长安区 |
三级公路大中修4.426km |
沥青混凝土面层、封层
二灰稳定碎石基层 |
计划工期为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1年1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陕西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甲级或二类乙级资质,近五年内累计完成公路养护工程5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公路管理局(西安市莲湖路196号,下同)四层干线公路工程科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签名且加盖公章)、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要求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定于2011年10月13日上午10时在西安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
6、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陕西公路信息网、西安市交通门户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西安公路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96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9-87343647
传真:029-87343647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特此声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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