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于志新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22010619850710****
发证机关: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5年11月14日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3月6日
备注: 2010年3月6日 在火车站附近被偷窃,
自遗失之日起若有人冒用此身份证产生的任何责任、费用和不法之用,一概与本人无关。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声明。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