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
经公司股东决定,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桥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科院公司”)拟吸收合并武汉桥科院桥梁建筑结构诊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诊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桥科院公司存续经营,诊治公司原有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尹双庆 刘平 联系方式:13707120742 02783551441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桥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桥科院桥梁建筑结构诊治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