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声明0721遗失声明公告
声明
遗失声明申岱宣向本局提出位于本市莲湖区人民西村2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该宗地四邻为:东邻:巷道,南邻:孙五勋巷道,西邻:巷道,北邻:西安正合置业有限公司玻璃分公司。该宗地面积91.0平方米(合0.1364亩),用途为:住宅。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向本局(团结东路243号,电话88643050)提出复查,逾期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为申请者办理该宗土地的登记手续。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
2011年7月21日
该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站仅提供一个挂失声明公告信息平台。
(挂失网www.51guashi.cn,原中国挂失网,获得公安机关备案证书的声明公告挂失网,提供证件挂失声明信息发布、查询,遗失物品招领、寻找等服务,包括身份证挂失、户口本、票据、学生证、毕业证、军官证、资格证、车辆手续、公司证件、护照、驾照以及其他个人证件挂失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