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朱璐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42098419860508****
发证机关: 深圳市南山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7年11月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2月24日
备注: 在2010年2月24日在罗阳路800弄弄口连同红色手包被抢,声明自2010年2月24日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及后果。 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 已于2010年2月24日在上海梅陇派出所立案,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