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李蕊蕊
性别: 女
证件号码:37252319831015****
发证机关: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俎店乡派出所
几代证件: 第一代
签发日期: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2月11日
备注: 本人身份证在2010年2月11日丢失,现声明作废 ,由此身份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