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镇(坪)公路镇坪过境二级公路二期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局以安市交字(2010)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50%;地方自筹50%,项目业主为镇坪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本项目位于镇坪县城关镇境内,设计标准为山岭区二级公路,路基全长5.304公里,路基宽度为10-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中桩K0+920为4×20桩基预应力空心板桥全长96.08米。本次招标的二期路基及桥梁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桩号:K0+340~K1+050路基及桥梁工程,路基长554.772米;桥梁全长96.08米。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自2006年至2010年五年期间曾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市解放路22号城市映像大厦9层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原色印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电汇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2011年5月10日15:00时之前,应将金额为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8万元的信誉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分开填写清楚,信誉保证金8万元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不无故放弃中标的担保),逾期无效。
5.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若投标人有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25日9:00时,投标人应于2011年5月25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邮政大酒店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安康市交通局网站(http//www.akjt.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镇坪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陕西国正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镇坪县城关镇南江一桥桥头 地 址: 安康市解放路22号
邮 编: 725600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 系 人: 肖 工
电 话: 0915-8812503 电 话: 18740658960
传 真: 0915-8822643 传 真: 0915-3201711
2011年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