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城北园丁小区改河工程招标公告遗失声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县城北园丁小区改河工程已由延市水审发 [2011]15号、延市水审发 [2011]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志丹县城北园丁小区改河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志丹县城北园丁小区改河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志丹县境内
招标范围和主要建设内容:志丹县高级中学以北、薛家沟沟口以南的周河河道进行人工改道695米,河道控制宽度80-90米,左岸浆砌石防洪堤911米,右岸浆砌石护坡295.2米,本工程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2630m3/s。
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3603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3个月
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两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左岸K0+000-K0+490,右岸 K0+080-K0+235)左岸堤防为浆砌石护堤,长490米;右岸为浆砌石护坡,长155米。
二标段 (左岸K0+490-K0+685,右岸K0+235-K0+430)右岸堤防为浆砌石护坡,长195米;左岸为浆砌石护堤,长195米。
三标段(左岸K0+685-K0+911,右岸K0+430-K0+538,右岸K0+000-K0+80) 左岸为浆砌石护堤,长226米;右岸为浆砌石护坡,长188米。
监理标:一标段负责施工一标段;二标段负责施工二标段、三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为:1、施工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为水利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监理实行资格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4月3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延安市枣园风情街华鼎财经三楼301室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外省企业“入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登记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存。
4.2 经申请报名的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5月1日至5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套,监理招标文件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5月20日上午10时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志丹县城北园丁小区改河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志丹县县城 地 址:延安枣园风情街华鼎财经三楼
联系人:张永堂 联系人:华瑾峰、张艳霞
联系电话:13992115718 联系电话:0911-8269167、15229113792
2011 年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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