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刘殿朝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44162219801123****
发证机关: 广东龙川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7-12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01月20日
备注: 本人不甚,于2010年01月20日在惠州陈江丢失钱包,内有身份证、驾驶证(2009.10.16--2015.10.16)。
特此声明于2010.01.20日由此身份证、驾驶证所发生一切不当后果和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证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后果。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证从事不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你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