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三王控导下延续建工程(二期)招标公告遗失声明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河三王控导下延续建工程(二期)己由陕西省水利厅以 陕水规计发[2011]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临潼区治理渭河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资金及地方配套,工程总概算为328.41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市临潼区治理渭河管理站。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渭河三王控导下延续建工程(二期)位于临潼区境内,为控制渭河三王段弯道发展,稳定洒势,归顺中水流域,避免弯道继续下挫,改善下游季家工程着流条件,依据陕西省水利厅 “关于渭河三王控导下延续建工程(二期)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水建发[2011]89号),将渭河三王控导下延续建工程(二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沿已成工程19#坝下端贴近治导线弯道布设20#-22#共3座雁翅坝及坝裆,坝间距80米,增加控导护岸长度240米,在雁翅坝后续建连坝路240米,修复19#水毁坝垛,配套建设沿子石等附属设施。
建设工期要求:约4个月,即从2011年6月5日开始至2011年10月5日完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同时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工程申请投标人2011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时,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进行投标申请。
4.2 报名确认后请派代表于 2011 年5月 3日至 2011年5月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30时,在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12号中城大厦703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确认的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 2011年 5月24日 10:00 时 0 分,地点为西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曲江新区行政商务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时间待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信息报》、陕西省水利厅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一路12号中城大厦703室
邮 编:710016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29-86528245
传 真:029-62675693
电 子邮 件:
网 址:http://www.wnjl.com.cn/www/index.asp
开 户 银行:工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 37000006090245****4
2011 年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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