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槐里西路市政工程经兴平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准,计划采用BT模式筹资建设,依据咸阳市人民政府投资工程BT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兴平市人民政府
二、招标目的:通过招标确定本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管理、施工总承包人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东起兴平市中心大街转盘,西至科技四路,全长5546米。设计建筑红线60米,道路红线50米,三块板形式。主车道双向6车道,宽度24米,两边依此为3米绿化带、6米非机动车道和4米人行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标志标线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和绿化工程。
四、融资范围及规模:融资范围包括征地、拆迁、勘探、设计、监理、招投标、建安工程、招标人管理费等建设全部费用。项目概算总投资1.35亿元。
五、融资项目建设工期:365天。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
3.具有落实的建设资金,自有资金要求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额的50%。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之日起三日内须将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5%以上的自有资金存入双方共同指定的银行账户。该笔资金作为该项目的启动资金,由双方共同监督使用。
4.必须具有得到项目总投资65%以上授信额度的融资能力。
5.能够以可行的方式投入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6.服从兴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7.不存在任何成为合法投资人的障碍。
8.报名后须向招标人缴纳100万元投标保证金。
七、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2008、2009、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近月份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额50%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八、项目回购期及回购资金支付:项目回购期为3年,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投资额的30%(不计利息),以后满一年支付投资额的40%(按一年期利率计息),满两年支付投资额的20%(按两年期利率计息),满三年支付投资额的10%(按三年期利率计息)。未付资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回购以货币或土地出让金形式偿还。
九、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4月25日(假日不休)
十、报名地点:咸阳市秦月路恬梦园1#1503室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029-3331282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