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 姜延丰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22010219720311****
发证机关: 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02月16日
备注: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2009年2月16日遗失,身份证号22010219720311****,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自遗失当日起,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声明。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