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千阳县201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建发[2010]329号、陕水规计发[2010]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千阳县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级配套和地方自筹资金,计划总投资约257.43万元。招标人为千阳县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划分为四个标项,I-Ⅱ为施工标项,Ⅲ-IV为机电设备采购及管材采购。
施工Ⅰ标项为南湾岭村供水工程、大寨村供水工程、小寨村供水工程、千塬村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阀门井13座、埋设配水管网及入户工程。
施工Ⅱ标项为:腰崖村供水工程、殿沟村供水工程、尧头村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阀门井10座;新建12M3钢筋砼高位水池一座、新打大口井2眼、新建20M3水塔一座,架设电路、埋设配水管网及入户工程。
施工Ⅲ标项为机电设备采购。
Ⅳ标项为管材管件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Ⅰ、Ⅱ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Ⅲ、Ⅳ标项投标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给水管材管件生产厂家或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宝鸡市水利建设市场准入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应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投标报名。
4.2于2011年1月31日至2011年2月4日(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时至12:0时,下午14:0时至18:0时,在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2号(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Ⅰ标项及管材管件采购Ⅳ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施工Ⅱ标项、机电设备采购Ⅲ标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为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陕西省水利厅门户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2号
邮 编:721000
联 系 人:张凯 王亮
电 话:13891900390 0917-3801665
传 真:0917-380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