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张宁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62220119820420****
发证机关: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街派出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12月
有效期: 长期
丢失日期: 2010年1月4日
备注: 本人于2010年1月4日晚在兰州东方红广场南口将身份证丢失,在此声明作废,自丢失之日起此身份证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不管,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当法律责任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