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曾小丽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45012219791120****
发证机关: 南宁武鸣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第二代
签发日期: 2006.9.1
有效期: 2026.9.1
丢失日期:2009.12.31
备注: 2009年12月31日,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35号被偷窃,即日起声明此身份证作废。
本站发布挂失声明信息,我们对信息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们的立场仅限于给用户提供一个信息平台。
注:1、您可通过联系挂失网客服代表(遗失声明公告)进行身份证挂失信息发布及登报挂失。 2、民警提示:身份证挂失声明公告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因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挂失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您的社会责任。换言之,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您不再承担。否则因该证件造成的第三人损失 可能由证件所有者赔偿民事责任。 3、身份证 营业执照 票据、学生证、毕业证、军官证、资格证、车辆手续、公司证件、护照、驾照 遗失 声明公告 挂失 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房产证丢失、汽车相关证件、发票、保单、交通罚款单。注销、增 减资、拍卖、劳动人事、房产公告、寻人、民政、法律公告等,都需要及时登报进行免责声明公告。 挂失身份证 身份证怎么挂失 身份证遗失 点击进入“声明公告发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