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李嫦娥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36222919831108****
发证机关: 江西省宜丰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06月03日
有效期: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12月31
备注: 本人于是2009年12月31日上午在南昌广州路上去办事不小心把身份证丢失。 在此特别声明:自2009年12月31日以后,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若非本人持证,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本遗失证明声明后一切涉及到该身份证证件以及身份证号码的任何违法责任,本人一概不予负责。 本人已报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