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刘春爽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13028219880114****
发证机关: 唐山市公安局丰南分局
几代证件: 2代
签发日期: 2007年12月12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12月26日
备注:
本人省份证在2009年12月26日在凯旋铭居底商5号被偷,省份证丢失,又丢失的责任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在2009年12月26日以后,由此身份证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的一切事务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以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的,非本人持证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