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向阳
性别: 女
证件号码:43072219840929****
发证机关: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11月29日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12月10日
备注: 钱包,身份证,信用卡于12月10日中午被偷走,特此声明上述证件从2009年12月6日起作废。自遗失之时起若有人冒用此身份证产生的任何责任、费用和不法之用的话,后果自负,一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
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声明。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