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吴海燕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12022319840805****
发证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5年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12月6日
备注: 2009年12月6日13点30分左右我在华苑雅士道坐638路公交车前往海光寺站,车上人很多特别挤,钱包在我的手拎包里面 ,下了车想拿卡取钱时发现钱包不见了。在此特别声明,于2009年12月6日13点30分以后,一切与该身份证相关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本人概不负责,特此严正声明!
如发现其它单位或个人持此身份证从事任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