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件人姓名:张征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21010319830213****
发证机关: 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初次领证日期:2000年08月14日
有效期: (2007年08月14日至2013年08月14日)
本人2009年02月06晚22点左右在沈阳市沈河区红蕃区迪吧丢失绿色钱包内含身份证(21010319830213****)驾驶证的证号(21010319830213****),招行信用卡。特此声明自2009年02月06日丢失当日起,如别人以此驾驶证作身份证明办理的一切事务(例如交通违章扣分,肇事等等)均非本人持证非本人意愿所为所以产生的一切事务后果责任均与本人无关本人概不负责不予承担任何民事刑事以及经济等法律责任。
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驾驶证(21010319830213****)从事(拿别人驾驶证交通违章交扣分和肇事等)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