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张兰芳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34222119740501****
发证机关: 砀山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09月29日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10月25日
备注: 本人身份证放在钱包里,2009年10月25日在杭州被偷,现特在网上挂失,在此郑重声明此证件作废,特此声明自2009年10月25日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的后果。如别人以我的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负责,如有发现望给予及时举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