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苏小青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44098119861013****
发证机关: 广东省高州市根子派出所
几代证件: 第二代
签发日期: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10月18日
备注: 2009年10月18日在深圳龙华市场被偷
特此声明
自2009年10月18日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后果。
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
自本声明发布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