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曾瑞芳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33038119851019****
发证机关: 瑞安公安局
几代证件: 第二代
丢失日期: 2009.10.03
备注:
本人曾瑞芳,于2009年10月3日遗失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 33038119851019****,现特声明作废。本消息发出后从即日起一切与该证件相关的行为,本人一概不予负责,特此严正申明!!!
挂失原因:2009年10月3日中午在温州市区被盗钱包,其中身份证等丢失。
特此声明自遗失当日(2009年10月3日)起,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声明。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