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吴超
性别: 男
证件号码:13020319860911****
发证机关: 唐山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
几代证件: 2代(新)
签发日期: 2006年8月25日
有效期: 10
丢失日期: 2008年9月29日
备注: 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9月29日在唐山市新街被偷窃,身份证遗失,又丢失产生的责任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在2008年9月29日以后,由此身份证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