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10月4日下午在海口的公交车上因遭遇盗窃,身份证遗失,特此声明自2008年10月4日起此身份证作废,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后果。 如别人以本人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特此声明公告 该信息来源于网络,本网站仅提供一个挂失声明公告信息平台。 (挂失网www.51guashi.cn,原中国挂失网,获得公安机关备案证书的声明公告挂失网,提供证件挂失声明信息发布、查询,失物招领、寻找等服务,包括身份证挂失、公司证件、车辆手续、营业执照挂失遗失声明公告、毕业证、户口本、票据、学生证、军官证、资格证、护照、驾照以及其他个人证件挂失、遗失声明公告信息发布、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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