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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让座被连扇5个耳光续:网友称其腿脚残疾遗失声明公告
时报讯 昨天,在192路公交车上发生的一名年轻小伙因没有给抱孩子的女人让座而被其丈夫打耳光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大家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不让座行为和打人耳光孰是孰非上。大多数人觉得,应该把打人和让座区分开来看。
应该怎样看小伙不让座行为,打人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昨天,记者请教了相关的社会学者和律师。
更多人谴责打人者
昨天,时报官博@青年时报及@南都周刊等众多媒体官博转发了本报“因不让座被打耳光”的报道后,不少博友转发并进行了评论。有人指责小伙坐在照顾专座上却不让座的行为不道德,但更多的人谴责打人者,为小伙鸣不平。
香港凤凰卫视著名记者、主持人@闾丘露薇说: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打人则是法律问题,所以打人者一定要受到法律惩罚,不让座的人们,需要有社会舆论促使他们反省。
资深媒体人、香港卫视执行台长、前凤凰卫视资深时事评论员@杨锦麟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非照顾人士一般不会坐照顾专座,即使坐了,看到需要帮助的人都会主动起身让座,打耳光或被打耳光是一种社会公德缺失的折射和表征,引发的深思已逾越这个社会事件的本身!
70岁的沈大伯家住近江小区,十几位街坊都有话说,委派他来发言。“打人方应受谴责!我活了大半辈子,这种蛮横行为还是第一次听说。车上没人劝阻也罢了,还没人报警,太不应该了。反而那位递纸巾的老太太,真应该好好表扬表扬。”沈大伯说。
沈大伯说,自己平时坐公交车一般都选择站着,“近江小区上班族比较多,年轻人上班辛苦,要多为他们考虑。谁说年轻人就一定该让座的?”
小伙不让座另有隐情?
他是残疾人?
也有网友提出,小伙不让座可能另有隐情。
一名自称是小伙朋友的网友说,小伙回家后跟他说了自己的遭遇,哭得很伤心,“实际上他是一个残疾人,腿脚不方便,而且性格内向。那天他看到那个妇女抱着小孩,内心是很想让座的,可是他自己腿脚又不好,又没有其他人让座,于是他很无奈地看了那对夫妻两眼,不想竟挨了几耳光。”
小伙真的是一个残疾人吗?目击者刘先生曾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小伙是在K192路的终点站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站下车的。昨天下午,我们赶到位于余杭区吴家门路的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站,试图找到小伙的行踪。但无论是公交车下客处附近停的残疾车的司机,还是马路对面小店的店主,均说没有看见过这个人。附近有两处监控摄像头,但管理此片区的警务室民警说如果没有案件发生,一般情况下不能调看监控。
我们又在吴家门路走了一圈,也没有任何有关小伙行踪的线索。
--特此声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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