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李振宇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33032719880609****
发证机关: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公安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
有效期:10年
丢失日期: 2009年7月30日
备注:
本人因钱包被偷,身份证丢失,所以自2009年7月30日起,有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不当行为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物,证件均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此身份证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
如他人以此身份证做证明或抵押,若非本人亲自持户口本办理,一概无效。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任何业务办理的,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请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