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郑永桢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51052119911108****
发证机关: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7年06月22日
有效期: 5年
丢失日期: 2009年6月20日
备注: 2009年6月20日,在昆明双龙桥附近逛街,钱包被偷,身份证被偷。
本人现在此郑重声明,自2009年6月20日后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