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黄登先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45212319910224****
发证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
有效期: 10年
丢失日期: 2010.05.13
备注: 身份证于2010年5月13日凌晨在百色市靖西县 不慎丢失。本人现在此郑重声明,从2010年5月13日后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