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谢海媚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45212219901110****
发证机关: 广西横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6年7月23日
有效期: - 2012年
丢失日期: 2010年5月11日
备注: 本人在下班途中不慎遗失厂牌。里面有银行卡,身份证,以及学员证。
现在此声明此身份证作废了。身份证号码是;45212219901110****
为防止非法分子利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做不法之用,望给予举报.谢谢!
如有人用此居民身份证做一切违法事情与本人无关!
特此声明该居民身份证已丢失作废,即日起非本人持该居民身份证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与本人无关,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