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李翰英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22010219710715****
发证机关: 长春市曙光派出所
几代证件: 二代身份证
签发日期: 2005年11月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5月9日12:00
备注: 本人在2010年5月9日12:00左右在亚泰大街南关附近的88路车上让小偷把钱包偷了,里面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现金1700元、3个U盘、医保卡和一些会员卡等物品。钱包为黑色。身份证号码为:22010219710715**** .自遗失当日起,一切与该身份证相关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本人概不负责,特此严正声明!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