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刘喆
  性别: 女
  证件号码:22062119840509**** 
  发证机关: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分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有效期:  
  丢失日期: 2009.05.06与福建龙海市金山家园家中被盗丢失
  备注:    特此声明,如有人持该证件办理任何业务,需按本人照片认真核对,若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该证产生的任何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身份证所引起的一切不当后果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如他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特此郑重声明。
  为防止非法分子利用本人的身份证做不法之用,望给予举报.谢谢!  若有捡到者请上交有关部门,定言谢!
  如有人用此身份证做一切违法事情与本人无关!  
  特此声明本人身份证从现在到补办完成前暂作废,即日起非本人持该身份证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与本人无关,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