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王焕倩
  性别: 女
  证件号码: 33062119891016
  发证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有效期:  10
  丢失日期: 2008年7月8日
  备注:   本人在 2008年07月08日在杭州火车城战钱包被偷,身份证遗失。特此声明自 2008年07月08日,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后果。 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