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别: 身份证
持件人姓名:温莉达
性别: 男
证件号码: 36213119790412****
发证机关: 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派出所
几代证件: 二代
签发日期: 2007年12月31日
有效期: 20年
丢失日期: 2010年2月22日
备注: 备注: 本人于是2010年2月22日晚上在赣州市办事不小心把身份证丢失。 在此特别声明:自2010年2月23日以后,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若非本人持证,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本遗失证明声明后一切涉及到该身份证证件以及身份证号码的任何违法责任,本人一概不予负责。